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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连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告

来源:平台管理 发布时间:2016-08-08 10:08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0

  连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市委、市政府设立的承担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产权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的事业单位,按照“管办分离、统一进场、规则主导、强化监管”的原则,负责组织公共资源交易各方当事人进场开展招标、拍卖、挂牌等交易活动。为建立和维护公开诚信、公平竞争、公正交易的中介服务市场秩序、方便服务对象选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机构。

  一、征集范围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2.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3.拍卖机构;

  4.资产评估机构(土地、房产等);

  5.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

  二、征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和执业人员;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记录的;

  7.2014、2015年两个年度内在连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没有不良记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截止2016年8月12日。

  四、征集办法

  填写《连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库登记表》,并向连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有效的机构资质证书;

  5.法人证明书、法人委托书;

  6.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提供2016年1月之后公司纳税凭证);

  7.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提供2016年1月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公司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

  8.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执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人事代理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10.公司简介(含机构设置、主要技术、经济招标和执业人员名单等);

  11.中介服务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资信、服务状况的其他资料(含清远市备案资料);

  12.收费标准的说明(申请机构需提供明确的收费标准和说明,附收费许可证);

  13.税务登记证副本。

  以上除提交原件外,应同时提交复印件(A4纸复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2015年已报名申请的机构只需提供1-5项原件和复印件。如中介服务机构已办理“三证合一”手续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不需提供第1、2、13项。

  连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中介服务机构的申请后,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符合条件的入库候选机构将在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连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审查,公示期间无举报投诉的,通过摇号选取的10个各类机构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列入连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机构预选库。

  五、中介机构管理

  1.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进场”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场交易的中介服务机构,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并向社会公开,方便服务对象选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凡列入连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机构预选库的中介机构,进场交易时资格免审。在交易项目中选择有关中介服务时,入库中介机构列为竞价或被随机抽选的对象。

  3.中介服务机构预选库实行动态管理。连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每年对入库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一次资格复核,复核不合格或不参加复核的,清退出连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机构预选库。日常工作中,入库中介服务机构的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报告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4.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依据监管部门的处理决定,按照场内交易规则,连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实施黄牌警告、限制交易、清退出场等措施,并记入不良记录或“黑名单”。

  联系单位:连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地址:连州市星河路行政服务中心一楼32号窗口

  联 系 人:梁金旺

  联系电话:0763-6668626

  邮 箱:LZ6668626@126.com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8月19日(工作时间内)。

  附件:连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服务机构预选库信息登记表

 

连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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